小米滿五歲了,準備讓他去抽公幼,本來以為現在人生得少加上附近學校很多,入學應該沒問題才對。沒想到一看招生簡章內容,讓我這個中古住民有點傻眼。

簡章中排出優先入學順序分別是:

1.本園直升幼兒(本校附設幼稚園,不含托兒班)、本校教職員子女2.學前特殊教育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(含發展遲緩)
3.原住民族幼兒
4.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
5.低收入戶幼兒
6.中低收入戶幼兒

其他優先入園順序
6.父或母一方為身心障礙人士(每班3名)
7.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者(每班3名)
8.多胞胎(同日出生之三胞胎以上)幼兒及育有多胞胎家庭之子女

基本上從有記憶以來,身心障礙、原住民就是相對弱勢族群,尤其是以前在考試加分方面更是令我印象深刻,也早已習以為常。

現在我們又多了個新弱勢族群:新住民,也就是上面第7點。對於弱勢族群的認定,我向來抱持認同的觀點,以前找工作時,如果遇到有註明輕度殘障可之類的,我一律跳過,不去應徵,只是希望能給他們更多的機會。

只不過,當我看到第8點之後,突然有種無力感,原來,我不是原住民、不是新住民、老公還在、沒被家暴、還沒窮到能當低收入戶、很幸運我四肢健全。身為台灣半新不舊的中古住民,我要生三胞胎以上,我的孩子才能優先入學(這機率應該低過新住民吧),不然就只能繼續往後排囉!

難怪人家說老二總是爹不疼娘不愛的!哈哈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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